文丨难得君
无意刷到一条江苏卫视报道的新闻,让我后脊一阵发凉。一对情侣在苏州旅游,住了3天酒店。回去之后,却被朋友告知,他和女友在酒店床上的几十分钟“激情”视频,在某网站热播,数万人围观。男生赶紧报警,当地警方在酒店调查,找了很久才发现隐藏在一堆绿色植物中的摄像头。经过详细调查,警方抓获了一个偷拍团伙,专门在酒店安装隐蔽的摄像头,以此非法牟利。
不仅酒店是偷拍的重灾区,民宿、出租房、商场更衣室、澡堂等所有涉及个人隐私的场所,都可能有你难以发现的摄像头。而这些被偷拍的视频,或许正在某个你不知道的网站或者APP上,被无数猥琐者围观意淫。电子技术的飞速发展,使偷拍的设备越来越小,越来越隐蔽。利用酒店或公共场所WIFI,进行实时传输数据的摄像头:这些装备,越来越像间谍大片中的设备,对于绝大多数的普通人来说,要发现它们的存在,难度非常之大!就拿酒店举例,只要对准床的位置,床头的海绵夹层里、天花板上的烟雾报警器、对床的插座、空调吹风口、装饰画的画框...都可能有一个甚至若干个摄像头正对准你!除了酒店,在公共场所,偷拍者的嚣张也令女生们防不胜防。每个人的自我认知都需要用别人作为真实的参照,特别是通过透视别人不为人所知的方面得到自省和反思。心理医生苏晓波说:“只要人格还没有成熟,人们就还会热衷于窥探别人的隐私;只要还有欲望被深深压抑的人,就还会有人挖空心思地揭露别人隐私,借着别人的隐私,宣泄自身的欲望。”弗洛伊德说,人们对别人隐私的窥探欲,来自于童年、来自对自己身世和来历的好奇心。儿童通过窥探父母隐私来了解自身来历,是成长过程中的正常欲求,如果一个人在童年破解了父母的全部情感隐私,从理论上讲,这个孩子长大之后,将不会过分热衷于别人的隐私。只有那些儿童期窥探欲没有得到足够满足的人,才会疯狂地窥探别人的隐私。大多数的正常人,成年以后,能够用道德伦理和社会规则,约束和抵抗偷窥的本能欲望。
但有极少数人,通过窥探别人隐私过程,来满足一种扭曲、变态的原始欲求,形成一种变态人格。
在这个庞大的偷拍产业链中,有人专门制造和销售偷拍的各种先进设备。在某宝和某东上,你随便一搜,各种各样的设备层出不穷,只有你想不到,没有他们做不到的,而且附带各种详细教程。图就不贴了,你懂的。在这个网络时代,满足人们的偷窥欲,一直是某些视频网站聚集流量,赚取暴利的宗旨。甚至一些知名的短视频平台,也经常会有偷拍的视频被媒体曝光。有先进的设备、有网络平台,于是就有了一群群提供内容的偷拍者。据警方和记者的调查,目前大多数的偷拍者都是团伙作案。很多网站或APP为了获取一手视频资源,通常会对上传者按照点击量进行奖励,一条视频少则10元,多则几百上千。而上传者,通常一个视频可以货卖多家,收入动辄数百甚至上万。甚至,有人专门在微信群,QQ群,论坛,社区等地方收购偷拍视频,然后转手倒卖给个人或者平台。相比于购买设备的几十上百元的投资来说,这是一个一本万利的“好”生意!而发布视频的网站(或者XX群),通常会开通付费观看,一个账号每月几十上百,上万收费账号,每月轻轻松松收入上百万。而一些大流量的收费网站或APP,日进斗金也是稀松平常。在这个产业链上,设备提供者,平台,偷拍者都赚得盆满钵满,而唯独只有被偷拍者,个人隐私被严重侵犯,却往往毫不知情。保护个人隐私,靠道德约束显然是不靠谱的,法律才是最有效的手段。专业间谍器材的生产和销售,国家法律对此是有明令规定的。但是如何界定哪些设备属于民用?哪些属于管制设备?这是一个问题。谁来监管,也是一个问题。根据澎湃新闻的报道,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20余份与“酒店偷拍”有关的案例中,涉及民事损害赔偿的,酒店方均以摄像头并非酒店安装、无法确认房客的隐私画面已被传播造成实际损害等为由拒绝赔偿。依照法律规定,传播淫秽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、注册会员两百人以上、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等情况均应当被立案追究刑事责任。但在实践中,很多实施上述犯罪行为的人并未被追究刑事责任,而仅仅被处以治安处罚(澎湃新闻报道)。目前,只有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可作为处罚依据。其中规定:偷窥、偷拍、窃听、散布他人隐私的,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以下罚款。少数实际判例中,半数以上最终被以非法使用窃听、窃照专用器材罪定罪,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到一年、缓刑或拘役。(澎湃新闻报道)2017年,四川的90后男子赵某航,通过针孔摄像头偷拍了100余段隐私视频售卖,最后只被行拘10天,罚款500元。(红星新闻报道)2020年6月,曾在福州多家酒店偷拍了600多人的陈某,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。(南都新闻报道)偷拍的疯狂,与低廉的违法成本和违法的暴利直接相关。事实上,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,带来的个人隐私泄露问题一直是人们普遍忽视的问题。不仅仅是偷拍,个人支付,人脸识别,购物数据等均涉及个人隐私问题。而大量掌握了人们数据的平台,交易买卖数据,甚至不少落入不法分子手中,都给每个人的财产和人身安全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。前不久,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劳东燕,坚决的对小区物业的人脸识别说“不”(点击可回顾),最终,教授与街道双方谁也没说服谁。
网络时代,保护公民个人隐私不受侵犯,我们的法律已经严重落后了。从源头上规范生产、销售、使用针孔摄像头及窃听、偷拍行为真的很难吗?作为酒店、宾馆及公共厕所等管理者,具有保障客户隐私的安全保障义务,出了事,凭什么就把自己的责任摘的一干二净?全国政协委员花亚伟就不断呼吁,建议完善立法,对偷拍等严重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的行为予以刑事处罚。 方法非常简单,只需要准备一张红色玻璃纸,用红色玻璃纸同时遮住手机镜头和闪光灯,在闪光灯开启的状态下给可疑的地方拍摄视频,如果发现发光发亮的物体,那就是针孔摄像头。
这个方法的原理是:针孔摄像头会在相机红光的照射下发生反射。对于防不胜防的偷拍,我们一定要抗争到底,绝不妥协!作者简介:难得君,一个三观比五官正的温情大叔,985硕士,曾任企业高管,大学教师。为防走散,关注微博@我是难得君。